一、本《规则》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并参照拍卖行业通行惯例制定。
二、北京中招国际拍卖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本拍卖人)在此声明:参加本拍卖人所举行拍卖会的竞买人,应已了解《拍卖法》、《合同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认真阅读了本《规则》,并本着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遵循公认的商业道德,接受本拍卖人提出的要约和本《规则》的规定。
三、竞买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间内,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的权属、品质等情况,实地察看,一旦进入拍卖会场,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情况。本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权利和品质瑕疵担保责任。
四、参加本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之前,竞买人为法人的,应提交法人代码证书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、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;竞买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。竞买人应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取得竞买号牌后方能参加竞买。
五、拍卖师公布标的、起拍价、竞价阶梯后,竞买人即可举牌应价。标的物由最高应价者得,但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,拍卖师有权宣布不成交。
六、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,但当其他竞买人的应价高于其应价时,前次应价自动失效。相同报价由先举牌者得。
七、竞买人的应价一经拍卖师击槌即表示拍卖成交,双方不得违约或单方解除合同,否则,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。
八、竞买人如竞买成功,应与本拍卖人当场签署《成交确认书》,在拍卖笔录上签字。竞买人如竞买不成功,则当场办理退还竞买号牌手续。
九、买受人在成交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本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佣金。
十、如果买受人违约,保证金不予退回,买受人还须赔偿其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给本拍卖人的佣金,本拍卖人有权根据《拍卖法》的规定收回拍卖标的,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进行再次拍卖。再拍卖的价款低于前次拍卖价款的,违约买受人应补足差额。
十一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参与竞买活动的全部费用,不论竞买的结果如何,本拍卖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这些费用。
十二、拍卖成交后如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,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发生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,双方经过协商解决。
十三、竞卖合同执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,应先通过协商解决,如协商不成,则向本拍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。
十四、在本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现场宣布的《竞买合同》为本规则的补充条款,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效力。
十五、本《规则》所列内容本拍卖人恕不另行公布。